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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:大同广播在线_新闻】
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,近日我市出台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(试行)》,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,明确了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认定条件。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.5倍以内。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为家庭人均收入扣减因患病、残疾、就学等刚性支出后,低于当地低保标准。《办法》还具体明确了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“准入”标准、刚性支出的范围,以及不得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情形。
申请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或支出型贫困家庭,由申请人向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提出;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,可以委托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村(居)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。
申请成功后,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(当地规定的重特大疾病患者),一级、二级残疾人,三级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,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。符合条件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。低保边缘家庭的残疾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。同时,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根据相关规定,还可享受医疗救助、就业援助、司法救助等救助帮扶。
看大同记者:李敬
看大同编辑:李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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